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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培训机构涉税风险点时间:2021-08-19 营利性培训机构涉税风险点 风险点一: 由于学校行业主要是面向个人客户,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导致好多教育培训机构收入未依法申报,隐匿收入存在偷税风险。 风险点二: 收到的学费长期挂在预收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账户,未及时按照消课情况结转收入。 风险点三 个别培训机构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不符合教育服务简易征收的规定,但是自行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 风险点四: 支付兼职教师课酬未依法取得发票,未依法扣缴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风险点五: 对于在职老师,存在账外发放工资现象,也就是银行对公代发一部分工资,这部分正常申报个税,另一部分工资通过个人卡支付,未申报个人所得税。 风险点六: 账目列支的成本费用好多与教学收入无关,或者费用支出明显异常不合理,存在企业所得税扣除风险。 风险点七: 向学员收取的教材费、住宿费、资料费等打入个人卡,没有按照价外费用的规定依法确认收入,存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风险点八: 对于增值税一般计税的学校,存在大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未依法做转出。 风险点九: 办学场地未依法取得租赁发票,存在不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风险点十: 租赁个人的办学场地,未依法代为申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