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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企业虽小但节税巨大

时间:2022-08-01     

1.6 企业虽小但节税巨大

案例背景

A咨询服务公司(简称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业人数为220人,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利润)为320万元。

问题:A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前: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20×25%=80(万元)

税后利润=320-80=240(万元)

筹划方案

我国当前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有四个: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对小微企业年利润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为2.5%;对小微企业年利润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为10%A公司从事的咨询行业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行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也满足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唯独税前利润320万元高于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但仅仅超出20万元。如果A公司可以将税前利润合理降低至300万元,就可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务筹划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00×2.5%200×10%=22.5(万元)

税后利润=300—22.5=277.5(万元)

增加税后利润=277.5—240=37.5(万元)

法律依据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第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第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第三,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第四,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2021年和2022年,小微企业年度所得100万元以内的部分,实际税负只有2.5%;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10%

案例总结

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优惠力度十分大,当企业处在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临界点附近,超出部分较少时,可以合理调整,将超标部分控制在临界点以内从而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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