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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如何界定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点?

  随着业务发展,公司会经历股权变更、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时候如何界定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点?下面山东众米财税集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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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的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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